English

天津公判跨省市贩卖非法翻印境外图书和淫秽书刊案

1998-06-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天津6月5日电(记者曲志红、张淑英)今天上午,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今年2月13日天津市破获的一起跨省市贩卖非法境外图书和淫秽书刊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毛元军、范永松、刘长红因犯非法经营罪或贩卖淫秽书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至16年。

前不久,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毛元军、范永松犯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出诉讼,指控被告人毛元军于今年2月从山东阳信购买了非法翻印的境外图书15969册,为订购人范永松运到天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刘长红于今年2月伙同他人非法经营淫秽书刊2500余册,贩卖非法翻印的境外书刊9000余册,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淫秽物品罪和非法经营罪。案件审理中,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法院经过认真审理调查认为,被告为贪图钱财,置国法于不顾,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南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毛元军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依法判处范永松有期徒刑6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依法判处刘长红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力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公判大会召开之际,正值北方地区“扫黄”、“打非”片会暨五省二市“扫黄”、“打非”联防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各地与会代表今天也到法庭旁听。并认为,此案的公开宣判,再次表明了党和政府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决心和力度,将对净化出版物市场,加强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